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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制度_保密工作制度汇编
zmhk 2024-06-05 人已围观
简介保密工作制度_保密工作制度汇编 保密工作制度是一个非常复杂和重要的话题,需要深入研究和思考。我将尽力为您提供相关的信息和建议。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密制度是什么呢?2.怎样做好涉密工程的保密管
保密工作制度是一个非常复杂和重要的话题,需要深入研究和思考。我将尽力为您提供相关的信息和建议。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密制度是什么呢?
2.怎样做好涉密工程的保密管理制度
3.保密工作责任制的内容有哪些
4.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
5.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6.什么是保密制度,哪些单位需要建立保密制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密制度是什么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如下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
1、进人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或者涉嫌发生违反本法活动的其他场 所实施现场检查。
2、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
3、 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4、 经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查封与违反本法活动有关的场 所,扣押用于违反本法活动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对信件以外的涉嫌 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邮件、快件开拆检查。
包括不限于泄露会严重干扰邮储银行正常工作秩序和业务运行的;泄露会严重危及邮储银行资金安全或使资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泄露会使邮储银行金融新产品或业务。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密工作管理实施细则,保密工作坚持的原则是:
1、保护生命原则。它是保密工作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则。
2、完全平等与差别平等原则。
3、最小伤害原则。
4、保护隐私原则。在尽可能与法律要求和服务对象意愿保持一致的情况下,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
5、真诚原则。工作人员应当向服务对象和公众报露所有可以披露的信息,尤其是那些与服务对象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怎样做好涉密工程的保密管理制度
(一)涉密文件资料管理
1.上级下发的涉密文件、资料,一律由保密办公室专人领取登记,按规定程序办理;开会带回的涉密文件、资料,应先交由办公室登记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
2.严格按照涉密文件确定的阅读范围,专人送阅读对象阅办,并办理阅办手续,不得横传或由他人代为传递,不得擅自扩大涉密文件的阅读范围。
3.涉密文件、资料应由保密人员负责统一管理,存放于安全保密的场所,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
4.借阅涉密文件、资料,须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同意,在保密人员处办理借阅手续,用后及时退还,清销借阅登记。
5.涉密文件、资料一般不得复印、复制,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批准同意后,才能复印、复制。对复印、复制的份数要进行登记,涉密文件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
6.涉密文件、资料的销毁,必须造册逐一登记,经领导签字后,由办公室交市保密办统一销毁,任何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各处室或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长期保存和私自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二)涉密计算机使用管理
1.涉密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互联网相连,只允许单机形式进行工作, 并由专人负责,实行“一人一机”管理。
2.涉密计算机均应设置密码,密码的设置,均应遵循不易破译的原则,如:不采用与自己姓名、出身年月、电话号码等有关的文字或数字作密码,不得把密码告诉他人,也不要把密码写在纸上,并应经常更换密码。
3.涉密信息的查询、修改、删除等处理只能在涉密计算机上进行,不得与非涉密计算机进行涉密信息的传输。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存储、传输涉密信息。
4.含有涉密信息的各类存储介质,如u盘、光盘等,列入保密管理范畴,由专人保管,并做好记录。实行备份生成、存储、借用、销毁全过程的管理。
5.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并到保密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
6.涉密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7.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上网信息和上网信息管理
1.严格遵守《保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网络保密管理及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2.加强上网信息和上报信息保密工作和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及信息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
3.按照“分管领导负总责、处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上网信息保密工作的领导。上网信息工作责任实行三级负责制:即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对本部门信息发布、资源提供负总责;相关处室负责人对初审工作负责;信息拟定人员对提供的信息负直接责任。
4.定期对网络及信息保密安全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杜绝涉密和有害信息的传播。一旦发现网上失泄密事件或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报告保密部门。
5.实行严格的上网信息审批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信息提供人员自审,相关业务处室初审和分管领导审签,特别重要信息由一把手审签”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网信息和上报信息的保密管理,严防涉密信息上网,确保上网信息安全。未经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
(四)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1.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严守党和国家秘密。
2.秘密文件、资料应在办公场所内使用,使用完后应及时将秘密文件、资料交办公室保管,不得横向传阅使用或留存。
3.不得擅自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确因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
4.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5.不在非保密笔记本上记录党和国家秘密事项。记有秘密事项的保密笔记本必须严格保管,不得丢失,用完后交保密办统一保管、销毁。
6. 传递涉密信息,应通过机要渠道;禁止使用普通电话、明码传真、手提电话等传递秘密事项。
7. 不得在公共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信息和内部资料。不得擅自销毁秘密文件、资料,确需销毁时,要按要求办理。
8. 发现有泄密情况时,应当及时报告。
保密工作责任制的内容有哪些
一、对涉及国家,企业秘密的各单位、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要逐级签订保密责任书。二、严格执行泄密报告制度,不得延误和隐瞒泄密事件。
三、成立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组织落实各项保密工作。
四、保密工作将认真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五、把保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部门和员工绩效考核内容。
六、凡涉密人员严禁使用无线移动电话谈论涉及国家企业要求保密的内容,严禁使用无线互联功能编辑、传送、处理涉及国家企业需保密的文件、资料。严禁涉密人员丢失和损坏涉及国家企业秘密的纸介文件、图纸、资料、影像、磁盘、光盘等。
七、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对涉密人员要进行保密培训,使涉密人员掌握必要的保密法律知识,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企业相关制度要求,自觉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扩展资料:
涉密人员管理条例
1、涉密人员负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2、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机要干部的标准和保密干部专业化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备案。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3、涉密人员管理由单位组织、人事和保密部门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4、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保密工作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
5、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动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
6、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保密组织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7、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并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
百度百科-保密制度
百度百科-涉密职位
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
规定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关于一切国家机关“实行工作责任制”的要求。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责任制、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责任制、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人员责任制等。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有利于加强保密工作组织领导,明确相关人员保密工作职责,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健全保密管理制度”,是指机关、单位依据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机关、本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制度。主要包括: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制度,涉密信息及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制度,领导干部保密管理制度,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制度,保密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等。“完善保密防护措施”,是指机关、单位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所采取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包括人防、物防、技防等。如对涉密信息系统实行分级保护,采取技术防护措施等。“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是指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术防范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以增强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加强保密检查”,是指机关、单位应当切实加强对本机关、本单位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保密责任、采取保密防护措施及其效果等进行检查,以查促管,以查促防,以查促改,以查促教。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是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1、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保密监督,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下列保密守则:
⑴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⑵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密级文件、资料。
⑶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印,复印件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⑷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⑸不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下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⑹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送党和国家秘密。
⑺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⑻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⑼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⑽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2、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在研究、部署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时,要同时对保密工作提出要求,作出安排,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
3、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内容。包括:
⑴自觉接受保密监督,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带头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及时了解保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⑵主要领导全面担负保密工作的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担负具体组织领导保密工作的责任。
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执行上级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的具体意见和措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保密工作,及时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失泄密事件。
⑷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的保密工作文件和指示,有计划地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⑸贯彻执行保密法规,制定实施保密工作计划。组织依法定密工作,健全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加强保密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⑹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重要活动、会议或项目,组织制定保密工作方案,采取保密措施。
⑺认真总结本单位的保密工作,组织查处失泄密事件,表彰保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⑻积极为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做好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4、部门(科室)领导保密工作责任制内容。
⑴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文件和规章制度,做好本部门(科室)的保密工作。
⑵不定期地组织本部门(科室)人员学习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经常对主要岗位人员特别是涉密岗位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⑶了解和掌握本部门(科室)业务工作中的保密范围,把保密工作纳入业务管理工作,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
⑷自觉遵守保密纪律,监督、检查本部门(科室)保密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堵塞漏洞,防止各类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必须逐级上报。
5、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对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失泄密的领导干部,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什么是保密制度,哪些单位需要建立保密制度?
法律分析: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坚持专人负责、专门登记、专柜存放、全程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建立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借阅、使用登记制度_借阅和使用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_随时掌握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去向。涉密文件的复印需有单位领导审批同意方可进行,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要及时办理去向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规定,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业务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的单位保密工作以上级业务部门管理为主,同时接受上级业务。业务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垂直管理的单位,保密工作以上级业务部门管理为主,同时接受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业务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的单位,保密工作以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为主,同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
保守国家秘密规定。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即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机关、单位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专门负责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好了,关于“保密工作制度”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保密工作制度”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